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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45:11 股吧网页版
三湘印象: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风险管理、资产的安全、经 营绩效以及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提出审计建议的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在(离)
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包括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工程概预算和合同审 计)等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个人的
审计监督检查。

第二章术语

第五条 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内控审计部对本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审查,以判断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所实施的审计,以此评价经营者的绩效 。

第六条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是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等业务活动 。

第七条 在(离)任审计是指对各公司负责人、中高层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期间的相关财务状况、经济目标责任、资产安全、投资决策责任、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个人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造成重大损失、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与任期经济责任相关的内容进行审计。

第八条 专项审计是审计部通过特定的审计方法,对与公司财务收支有关或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公司、部门和个人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 公司设立内控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对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控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内控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 内控审计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控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一定的工作经验,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审计人员应客观公正,清正廉洁,严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内部审计工作职权,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有关人员应支持协助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控审计部的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刁难审计人员履行审计工作职责,不得对坚持原则的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或报复。

第十四条 内控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由
公司承担。

第四章审计方式

第十五条 审计方式按审计执行地点不同可以采取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的方式;按审计范围不同可以采取全面审计和局部审计的方式;按审计施行的时间不同可以采取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的方式;按审计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可以采取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的方式。具体审计方式根据需要确定,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审计方式。

第十六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为了获取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保
证审计工作的质量,经相关授权审批,可借助、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进行相关审计工作。

第十七条 内控审计部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一) 特定资产的评估;

(二) 工程项目的评估;

(三) 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 信息技术问题;

(五) 舞弊及安全问题;

(六) 法律问题;

(七) 风险管理问题;

(八) 其他。

第十八条 内控审计部在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结果作为审计证据时,应当评
价其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内控审计部应当对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如有必要,应该在审计报告中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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