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华)
本人作为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建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曾为深圳大学金融学系创办人之一,曾任神州高铁(000008)、中集集团财务公司、摩根士丹利中国基金公司、皇庭国际(000056)、岭南股份(002717)独立董事。现任京基智农(000048)独立董事,深圳大学经济学教授,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一流学科深圳大学金融学科点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宁波诺丁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澳门城市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全国美国经济学会理事等。在人民出版社、新华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十余部,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十余项,于《经济研究》《经济学态》《世界经济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 亲自列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列席股
董事姓 任职状 期应列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名 态 席董事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数 议
陈建华 现任 1 1 0 0 0 否 1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事前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与
重点审计领域,为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切实发挥独立、审慎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3 天。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情况,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管理层对项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的介绍,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公司项目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公司内控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同时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3、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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