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 568 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 313 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李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310 人,代表股份464,713,33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9.46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460,194,463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9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8 人,代表股份 4,518,871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81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08 人,代表股份 4,518,871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81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3,07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5%;反对 8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6%;弃权 808,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420%;反对 8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736%;弃权 808,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3,053,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8%;反对 8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4%;弃权 816,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702%;反对 8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529%;弃权 816,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6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05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1%;反对 8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4%;弃权 796,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8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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