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股票简称:张裕A 、张裕B 公告编号:2026-临20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资金总额人民币0.674亿—1亿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港币11.49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1.52%-2.28%,占公司B股的比例约5.01%-7.52%。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维护公司价值,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本股份回购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完成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经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2026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披露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见 公 司 于 2026 年5 月26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二、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维护公司价值,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1.52%-2.28%,占公司B股的比例约
5.01%-7.5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并予以注销。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国内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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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