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合规发行,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审慎评估自身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并承担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应风险,审慎合理投资,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2,707,032.56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0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9.5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9,312.40 万元(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171.50 万元、90,841.77 万元和 109,923.92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期债券无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2025 年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有效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三、由于近年来新建项目较多,在建工程大量投入导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及长期借款升高,财务费用升高,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12%、74.29%、69.99%和 69.00%。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会使发行人有较大的财务负担,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2022-2024 年末及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68、0.63、
0.54 和 0.77,速动比率分别为 0.66、0.62、0.53 和 0.76,流动比率与速动比例
均呈较低水平,一方面系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行业,具有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大的行业特点;另一方面系发行人主要通过较大规模的短期融资为日常经营提供运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有所提升,但若流动性指标继续有所波动,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2024 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受限资产合计 1,074,902.69 万元,主要
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抵押和电费收费权质押。发行人受限资产数额较大,主要是由于项目贷款采用抵质押方式较为普遍,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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