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本次债券注册金额 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发行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
联席主承销商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有效期内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11 日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4 年9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9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期债券简称为“25 吉电 K1”,债券代码为“524366.SZ”。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2025 年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有效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2,707,032.56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0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5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9,312.40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461.70 万元、90,841.77 万元和 109,923.92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
7、增信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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