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独立董事潘桂岗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桂岗,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
现任职于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 9 月首次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至今。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并已向董事会出具《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按照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全部按时出席,其中现场或视频
出席 9 次,通讯方式 2 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的发生。与会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会前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审议,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7 次,本人出席 6 次,与会期间关
注到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 参 加 董 现场或视频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召 开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11 9 2 0 0 7 6
(二)2025 年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投(融)资计划、项目投资、经理层人员薪酬考核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研究。
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上述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 年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未发生以下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咨询和核查机构的情况;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等。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工作等事项,并听取了内部审计机构的汇报,就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年内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就公司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机制提出进一步改善、提升的相关建议,同时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和从业
经历,与审计机构就关注重点和发现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有关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意见及审计工作自评价等事项的汇报,提示年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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