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华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华,1963年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1月,首次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至今。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亲自出席8次,其中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6次,通讯方式2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3次。与会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在会前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审议,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7 次,本人出席 2 次,与会期间
关注到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 2025 年度内参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 参 加 董 现场或视频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召 开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11 6 2 3 0 7 2
三、2025年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投(融)资计划、项目投资、经理层成员薪酬考核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研究。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咨询和核查机构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等。
五、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等事项,并听取了内部审计机构的汇报,就审计计划的开展、工作落实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年内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就公司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机制提出进一步改善、提升的相关建议,同时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与审计机构就关注重点和发现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有关2025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意见及审计工作自评价等事项的汇报,提示年报审计重点事项,充分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及财报年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公司计提减值提出了意见建议,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在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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