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9:31:42 股吧网页版
电投绿能: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29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
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披露时对行动方案实施进展进行专项评估。对照原方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全面审视方案实施以来的进展及效果,现对实施进展情况评估如下:

一、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坚守“均衡增长战略”,聚焦“新能源+”与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战略布局与执行成效相得益彰。

(一)“新能源+”赛道集约发展,产业布局持续优化

新能源方面,公司大力推进山东、吉林等区域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显著。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白城二期 2×66 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广西邕宁

那楼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贵州纳雍 8 个风电项目一次性获 150 万千
瓦指标并全容量核准,是贵州省 2025 年单投资主体获得一次性核准规模最大的基地项目;广西邕宁 40 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投产,公司在南宁已建成百万千瓦基地;山东潍坊年内并网 42 万千瓦光伏项目,累计投产达到 60 万千瓦。

(二)标杆项目落地突破,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全球领先

绿色氢基能源方面,公司保持先发优势,高质量落地绿色氢基能源标杆项目。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已于 2025 年7 月 26 日试运行投产,创下“五项全球之最”。该项目相继被列为国家清洁低碳氢能示范工程、战新产业百大工程、绿色液体燃料试点
项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获得全球首张“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
料氨”证书,国际销售取得“入场券”。梨树甲醇项目作为国内首个“绿醇生产-燃料加注-远洋航运”全链条示范,开创了央国企共建绿色液体燃料产业链的全新模式。

二、关于“持续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严格恪守信息披露标准,多维发力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治理效能与市场形象同步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规范运营扎实推进

高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近 20 项核心治理制度修编,助力监事会职能向审计委员会平稳过渡,全面夯实治理基础。制定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全年召开股东会 7 次、董事会 11 次、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26 次,充分发挥专业指导监督作用。全年组织外部董事开展现场调研、参加培训,协助外部董事参加专题沟通
会、项目调研近 30 次,有效支撑其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参与科学决策。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与 ESG 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更正或收到监管函件。

(二)严守信披标准,评级保持最优水平

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全年编报披露各类公告 121 份,无重大差错或补充更正情况。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优异水平,公司连续四年获深交所最高“A”评级;持续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通过定期核查与严格审议,有效防范潜在风险。凭借扎实的治理实践,年内荣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杂志“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中国证券报“金信披”金牛奖、ESG 金牛奖等多个重要奖项,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持续提升。

(三)畅通沟通渠道,投关管理成效显著

公司以主动沟通、及时回应为原则,致力于构建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坚持合规、审慎、公平的原则,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接待投资者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2025年度,公司通过互动易回复投资者问题共计 348 条。组织参与 6 场投资者调研活动及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与长江证券、中金公司等多家投资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有效回应市场关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