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绿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就《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主要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6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5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包括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及运营资金的管理)、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包括存货及长期资产的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理、生产管理、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管理、销售管理、燃料管理、生产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公司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立,并形成制衡。公司着力构建“定位清晰、板块健全、职能完善、治理现代”的组织体系,设置职能部门 20 个,按照“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建设业务共享服务平台,配备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针对不同业务领域行使决策、计划、执行、监督、评价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明晰权责界面,集约配置资源,以组织保障推动公司战略落地。
2、发展战略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双碳”目标,秉承既定愿景使命,锚定“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目标,深耕“新能源+”与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新能源+”赛道深化“1+N”策略,以吉林为核心、全国优势区域为重点布局;绿色氢基能源赛道按“三三三”布局、“三步走”策略推进,大安绿氢合成氨等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实现全产业链突破。
3、人力资源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建立健全了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包括《员工管理规定》《组织机构管理规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
规定》《本部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实施细则》《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离退休工作管理规定》《专业骨干人才库管理办法》等,明确了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报告期内,选拔
基层单位 7 名、本部 3 名优秀年轻干部交叉挂职;引进高素质紧缺人才 5 人,聘
用氢能、合成氨、甲醇领域高端人才 3 人,引进化工、电气、工程管理等专业人才 136 人,同时,强化自主培养形成体系性专业能力,组建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专家委员会,5 名专家涵盖规划、工艺、设计、系统、工程专业,目前公司绿色氢基能源专业队伍储备超 200 人。实施管培生“墩苗”培养计划,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基层培养历练。
4、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底线红线,抓实安全生产与能源保供工作。将能源保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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