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债券简称:22 吉电 G1 债券代码:149848.SZ
债券简称:23 吉电 GCKV01 债券代码:148530.SZ
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债券代码:524366.SZ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
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投绿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展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告》,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展事项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事项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披露《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 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合同期届满且该所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展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协议签署。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展公告》,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2 吉电 G1”、“23 吉电 GCKV01”和“25 吉电 K1”债券
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孚、张前程
联系电话:021-38031977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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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