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曼莉)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蔡曼莉,女,中国国籍,博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供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金杜律师事务所;曾任和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雅迪数媒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提交到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股 实际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应参加董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数
蔡曼莉 1 0 1 0 0 否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集审计委员会。
本人分别担任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会同其他委员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提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举行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及查阅相关文件的前提下,重点关注了股权激励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充分发挥本人在会计、合规方面的专长,为公司建言献策。具体如下:
意
时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见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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