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
开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
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孔伟平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支持,且持有中材水泥40%股权的参股方提供了穿透股权比例担保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本次为 QC 公司提供担保属于超股比担保,QC公司的其他股东就前述超股比担保向公司提供了股权质押反担保,QC公司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担保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对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
2026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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