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3 月 4 日以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
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陆正飞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解除担保暨变更控股股东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在解除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责任的同时,延长了借款期限,为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解除担保暨变更控股股东借款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能够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不高于公司外部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
2026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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