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6-00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40%股份,并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铜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按照规定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3024 号)同意,公司向中铝集团、中 国铜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5,380,37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9.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2.18 元,
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7,075,471.66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2,924,520.5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验 , 并 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6BJAA16B0019)。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户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号
云南铜业 中国建设银
股份有限 行股份有限 53050161543600 742,924,520.52 补充流动资金
1 公司昆明城 002006
公司 东支行
云南铜业 中国农业银
股份有限 行股份有限 24019501040042 红泥坡铜矿采
2 公司昆明护 750,000,000.00 选工程
公司 国支行 471
除上述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外,公司控股子 公司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手续,完成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中信 建投。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 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 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主办人、协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 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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