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我
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整体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企业、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企业包括:公司本部、中铜东南铜业有限公司、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玉溪矿业有限公司、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信息与沟通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金融衍生工具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容。重点关注的风险包括:市场价格风险、安全环保风险、金属衍生品交易风险、采购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和管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并持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利、义务及职责范围。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合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支持,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监督。
2025 年 6 月,为顺应新《公司法》关于监事会设置的相关
调整要求,公司及时组织对内部治理文件进行相应修订,完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的更新,平稳取消了监事会设置,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明确由其承接原监事会职能。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已建立并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梳理并实施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业务流程,从制度上保障公司治理层各组织机构的规范运作。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部)、制造部、装备部(数字化管理部)、科技创新部、管理创新部(法律合规部)、安全环保健康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工会、团委)、纪委工作部(巡察办公室、审计部)等职能部室。公司对各部门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协调运转。
公司制定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派出子企业董事管理办法》,将派出董事履职监督作为子企业内控评价的关键抓手。通过细化董事履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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