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内控自评、现场检查、加强缺陷整改等多种形式开展内控工作。2025年,组织本部及所属企业全面开展内控自评,自评覆盖率100%;对所属各级子企业(含托管)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的内控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内控缺陷,下发缺陷整改通知,督促相关企业有效落实整改,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控,提升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2.内部控制评价依据、程序和方法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标准。
程序:遵循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标准》规定的程序执行。编制评价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缺陷认定、提出缺陷整改计划、编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批报告等环节。
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内容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见《附件一: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评价范围清单》,纳入评价检查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组织架
构、研究与开发、发展战略、工程项目、人力资源、担保业务、社会责任、业务外包、企业文化、财务报告、资金活动、全面预算、采购业务、合同管理、安质环管理、内部信息传递、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销售业务、内部监督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在遵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评价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①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舞弊;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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