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康晓岳)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与多年上市公司合规治理经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重点围绕公司治理、合规运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及重大事项决策等开展监督与审议,勤勉尽责、审慎行权,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康晓岳,1964 年生。2023 年 1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于 1985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曾任江西省司法厅科员、深圳法制报社记者、编辑、新闻部主任。1994年 1 月于深圳创办广东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监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 应参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
董事 加董 现场出 方式参 出席董 董事 续两次
姓名 事会 席董事 加董事 事会次 会次 未亲自 列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参加会
议
康晓岳 10 1 9 0 0 否 3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的
方式亲自出席了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不存在委托代理人出席、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背景材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多项议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问题,多次提出要加强应收账款全链条管理,在审议《关于审批应收账款追收项目诉讼方案的议案》时,建议加快推进诉讼程序,严格把控担保时效、核实担保人追索条件,及时对涉案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压降资产损失;同时明确后续要重点聚焦判决执行落地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听取报告 22 项,共审议议案 77 项。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 专门委员会/独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事姓名 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康晓岳 提名委员会 5 5 0 0
薪酬委员会 3 3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1.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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