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三节 独立董事...... 29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38
第一节 通知...... 38
第二节 公告...... 3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4
第十一章 附则...... 4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8)9 号《关于同意设立中商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现在北京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2147XM。
第三条 公司于 1998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45,000,000 股,于 1998 年 6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Hualian Department Stor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开路 1 号;邮政编码:
1011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737,351,947 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如下:
(一)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时,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长辞任的,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之前,由总经理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总经理辞任或者发生
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的 1 名代表公司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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