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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华联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2
第三章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人员......4
第四章 权限划分......5
第五章 报告制度......6
第六章 附则......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及经理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管规则”)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务负责人等公司董事会认定的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 1 名至 3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四条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某项业务或者某些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三)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为公司经理班子的组成人员,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公司的财务及资产成本、投资评价工作;

(二)分管公司的财务部门;

(三)负责公司的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和投资、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和组织拟定降本增效方案,并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对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实施业务指导,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实行把关并承担直接的领导责任;

(四)协助总经理实施公司的价格制订、经济效益分析、投资等具体管理;
(五)会同董事会秘书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监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
(七)监控公司资金进出与余额变动情况,在资金余额发生异常变动时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八)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应当明确予以拒绝,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九)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的主
要任务和职责范围等由《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具体规定。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有关监管规则和《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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