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开展全面适应性制定或者修订工作。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已
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
事;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
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及监事、监事会设置,对现有董事会组成进行调整,新增 1 名职工董事席位,董事会总人数维持 9 人不变。
本次修订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第一、二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的管理规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 23 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适应性修订。上述制度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修订对照表
一、 《公司章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