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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34:42 股吧网页版
华联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管理机构...... 3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发放...... 4
第四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5
第五章 附则...... 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管规则”)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
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 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有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
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若公司业绩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
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
制度。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
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原因。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和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 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 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级、职务、岗位责任以及个人绩效完成情 况领取员工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三)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四)除上述董事之外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 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 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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