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2606 证券简称:日立信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我们予以认可。
二、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核
公告编号:2019-027
查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支行于 2019 年 2月 1 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认为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崔光照、刘应书、申华萍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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