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杨汉明)
作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及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汉明,男,1963 年 10 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
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湖北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金运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教师,兼任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绿色 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博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经审慎自查 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 利害关系,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能够 独立、公正地履行法定职责,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始终坚持亲自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全部会议材料,深入参与会议讨论,审慎行 使表决权,确保履职的充分性、有效性与合规性。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
席 9 次,实际亲自出席 9 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0 次,出席率
100%。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严格恪守履职纪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含视频 以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形式)出席次 方式参加会 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数 议
9 7 2 0 0 否
2.股东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出席 5 次,
出席率 100%。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 与诉求,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讨论,依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对应当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监督职能。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该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应出
席 7 次,实际亲自出席 7 次,出席率 100%。本人严格按照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履行职责,深度参与相关事项的审核与决策,确保审议事 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 审议议案
理委员会
1.关于张家坪公司与水电六局、华水公司联合体签订南
漳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和引水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的议
2025 年第一次 案;
会议 2.湖北能源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
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5 年第二次 1.湖北能源 2024 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报告;
会议 2.湖北能源 2025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3.湖北能源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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