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湖北能源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北能源于 2024 年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二)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7年11月成立,是专门服务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工商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79100676E
注册资本:750,000.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楼3层30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财务公司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60.5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3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0%
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12%
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0.52%
合计 100.00%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
(一)《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及条款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北能源于 2024 年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含公司本部及所属子企业,下同)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乙方存款及日常结算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贷款(含票据业务)、代理电费回收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财务顾问服务等。
3、协议履行
(1)单个会计年度内,甲方在乙方每日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在此范围内可由甲方按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实施。
(2)单个会计年度内,甲方获得乙方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此范围内可由甲方按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实施。授信额度的使用方式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予以确定。
(3)单个会计年度,乙方为甲方办理自营贷款累计合同签署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办理委托贷款累计合同签署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4)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乙方可作为甲方代理电费回收机构,或为甲方的债券发行等资本运作活动提供承销、咨询及方案设计等服务,具体业务实施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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