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修订稿)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着眼于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债务偿还能力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安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公司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范允许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6.50 亿元,占当年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83%,满足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 2025 和 2026 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规模和盈利增长速度能支撑股本规
模的扩张,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成长,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时,并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时,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4.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条件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多渠道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但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每三年重新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发展及政策变化及时修订,确保规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修改股东回报规划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