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海嵩)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勤勉的履职原则,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与审议,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海嵩,男,1982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浙江农林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妨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按时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阅公司 提交的全部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 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未对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
东会情 参加董事会情况
况
参加股 应出席 现场(含视频 以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东会次 次数 形式)出席次 方式参加会 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数 数 议 次数 席会议
5 9 7 2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委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出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会议 9 次。本人按照会议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 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公司经理层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工资总额预算情况、负责人 薪酬分配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形成意
见提交董事会。
(2)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审计工作、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事项进行多次沟通,确保年审计划科学合理,年审工作有序推进。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审议的议题,本人认真审议,独立判断,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定期审阅公司信息,持续深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部控制等事项主动问询。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各专委会的议案,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202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本
人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年报审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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