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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48:50 股吧网页版
城发环境:2025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四家板块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 2025 年收购了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敦化市中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纳入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2.5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5.53%;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扣除被收购公司资产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扣除被收购公司营业收入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
(1)内部环境

①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和执行权。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并适时进行修订。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相应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任务的确立和分工,对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的意向、评估报告、投资协议、章程、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提出建议,讨论并决议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正常资金拨付外的其他大额资金的支出或调动事项、涉及工商、税务、审计、财政等重大经济事项、固定资产的更新、报废和处置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布置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设有综合管理部、投资发展部、资本运营部、数智运营部、财务资金部、人力资源部、审计合规部、安环建设部、党群纪检部、国际业务部、3060 研究院,共 11 个部门,负责开展职责内的工作。

公司上述机构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②发展战略

公司制定了《关于城发环境下步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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