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勇,1959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个人理财规
划师、人寿管理师。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海南证华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也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本人履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次,股东会共召开 4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是否连
缺
本报告期 现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 续两次
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出席 式或视频会议 出席 未亲自
次 会的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
数
议
8 2 6 0 0 否 4
本人在审议各项议案前,均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与管理层进行必要沟通,在充分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和建议,依法合规地行使表决权。履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作为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1 0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4 0
提名委员会会议 2 2 0
(三)出席独立董事沟通会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履职期间独立董事沟通会共召开 3 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投资事项、利润分配相关议案等事项进行了预先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坐班调
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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