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6-020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董事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根据《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人/年,按年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重复取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若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子公司其他职务的,不重复取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总薪酬的 60%。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基本年薪的一定比例预发,年度考核结束后多退少补;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在任期结束并经审计后一次性兑现。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或存在其他符合薪酬止付追索情形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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