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张正堂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 2025 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正堂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
博士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严格按照法律和法
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独 立 董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会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正堂 6 1 5 0 0 否 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参加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上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材料,认为公司薪酬方案 合理,并投了赞成票。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 审计委员会的专项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内部控制的建 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进行表决,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履职所需资料 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控部门的工作汇报;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进入公司生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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