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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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 2026 第 0292000 号
目录
1、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 2026 第 0292000 号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06 号)核准,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票 28,268,551 股,发行价格为 16.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79,999,995.98 元,扣除 12,480,000.00 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467,519,995.9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3CDA3040-2)确认。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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