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法尔胜
股票代码:00089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周江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邓峰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刘礼华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黄翔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权益变动性质:由于缪勤女士将所持法尔胜控股股东泓昇集团股权转让给刘礼华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江先生、邓峰先生、刘礼华先生、黄翔先生签署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拥有权益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法尔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所持股票自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之日起 18 个月予以锁定,不得转让;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安排。
目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6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1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周江先生、邓峰先生、刘礼华先生、黄翔先生
法尔胜、上市公司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泓昇集团 指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法尔胜集团 指 法尔胜集团有限公司
光通信 指 江苏法尔胜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 指 周江先生、邓峰先生、缪勤女士、黄翔先生
本核查意见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缪勤女士将所持泓昇集团 5.03%的股权转让给刘礼华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股 刘礼华先生与周江先生、邓峰先生、黄翔先生签署了新的《一
份转让、本次交易 指 致行动人协议书》,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原来的周江先
生、邓峰先生、缪勤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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