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6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6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6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9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9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9
三、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10
四、重组期间人员的更换情况...... 10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1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1
七、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2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13
释义
本核查意见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法尔胜拟向香港贝卡尔特出售所持有的贝卡尔特钢帘线重组、本次重大资产出 指 10%股权的交易
售、本次重组
重组报告书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法尔胜、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德恒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方亚事评估师、北方亚 指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事评估
交易对方、香港贝卡尔特 指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标的公司、贝卡尔特钢帘 指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
线、贝卡尔特、CBSC
科技新城 指 江阴科技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交 指 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贝卡尔特钢帘线 10%股权
易标的、拟出售资产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贝卡尔特于 2026 年 1 月
《股权转让协议》 指 8 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关于转让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
限公司 10%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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