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翁晓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翁晓卫,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翁晓卫,女,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任职于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兼任赛英电子(920181)独立董事。从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
示同意,无弃权、反对的情形,对关联议案已按要求回避表决。本人未对公司股 东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应出席董 席董事 出席董事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自出席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14 12 2 0 0 否 8
(二)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1、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战略委员会全部会议,对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进 行审核。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 员相关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和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相关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4、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债权转让、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接受现金捐赠等多项议
案,就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并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公司治理架构的完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情况,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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