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0月,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首席合伙人为邓超
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 2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6 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8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5,546.96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9,596.51 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4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382.90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2025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09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1,682.05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4 次、行政处理 5 次、自律惩戒 3次、纪律处分 2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2023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次、行政处理 9 次、自
律惩戒 3 次、纪律处分 3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审项目执业中存在问题。依据《中华人
东松 2025 年 11 月 1 日 行政处罚 财政部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
二款的规定,给予警告、暂停执行业务
3 个月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 某公司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财务报
高凯 2023 年 12 月 7 行政处罚 会北京监 表审计项目。依据《证券法》第二百
日 管局 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并
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上述项目合伙人于 2025 年收到财政部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无实质影响。除此之外,其他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8日和 2025 年 6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事务所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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