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司章程(2024 年 11 月) 公司章程(2025 年 6 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 1998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公司于 1998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
5,700 万股,全部向境内投资人发行,于 1998 年 1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00 万股,全部向
2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境内投资人发行,于 1998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2,913.8953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2,405.1187 万元。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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