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结合《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
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实施的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及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培训。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培训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培训
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本市场基本状况、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培训要求为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第五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
运作法律框架、公司董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培训要求为强化行为规范,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理念。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的
基本知识、境内外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合规内控等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培训要求为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切实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运作法
律框架,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培训要求为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二)《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定;
(五)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定;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培训要求为提高执业水准,强化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意识。
第三章 培训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包括外部培训和内
部培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实施的岗位培训和公司内部培训。
第十条 外部培训是指中国证监会组织实施的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培训工作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相关部门统一进行指导、协调,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相关部门、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工合作,分层次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内部培训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不定期组织,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外部邀请的专业人士授课。
第十二条 在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有关培训通知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及时办理报名手续,按照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培训对象参加培训。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培训档案,记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培训的情况,负责做好内部培训考勤记录,将培训考勤记录计入档案。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完相关外部培训
后,须将培训结果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并将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复印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存档。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上岗前至少参加一次证券监管部
门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的任职培训。独立董事任职后,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该所颁发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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