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利润奖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构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利益共同体”,激发核心团队创造力与经营积极性,实现个人价值与公司增量利润深度绑定,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以“多创多分、少创少分、不创不分”为核心逻辑,仅对团队主观努力创造的增量利润进行激励,通过本办法有效引导全员主动落实降本增效举措,持续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实现。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参与超额净利润创造的核心人员,具体包括:
(一)高层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聘任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核心骨干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可持续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研发、生产、销售、职能、管理等岗位核心员工,核心骨干人员可涵盖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当期激励对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总员工数的 30%。
备注: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不参与本办法;同一员工在多家子公司任职且均符合激励条件的,原则上仅在分享金额最高的公司参与激励。
第三条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财务中心: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取得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后,协调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超额净利润核算报告,并配合完成奖金计提与发放相关工作。
(二)人力资源中心: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年度分配方案的制定、修订、落地实施,组织绩效考核,核算个人奖金金额,办理奖金发放手续,做好激励对象的沟通与反馈等相关工作,留存相关档案资料。
(三)相关部门:配合人力资源中心完成部门激励对象的绩效评定与核对。
(四)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办法审核、监督办法执行情况,审核超额净利润核算结果与奖金分配方案,负责处理本办法实施中的重大争议并审批相关调整事项。
第二章 超额净利润界定与核算
第四条 核心概念界定
本办法所指超额净利润是指扣除市场行情导致价格突增的非经营性因素影响额后,实际归母净利润与基准值的差额,即调整后实际归母净利润-基准值的差额。
基准值:基准值为计算超额净利润的基数,仅用于衡
量团队主观努力创造的利润增量。
基准值按以下两种方式分别计算,并孰高取值:
方式一:基准值 = 公司上年度归母净资产×基准收益率,
基准收益率在 15%—18%区间内核定
方式二:基准值 =[公司上年度归母净利润-非经常性损
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剔除所得税影
响)]×(1+基准增长率),基准增长率在 15%—18%区间内核定
第五条 超额净利润核算规则
(一)核算周期
以自然年度为核算周期。
(二)核算公式
调整后超额净利润=调整后实际归母净利润-基准值
其中:
1.调整后实际归母净利润=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归母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剔除所得税影响)-价格突增影响
2.剔除不可控外部因素导致价格突增影响,具体规则为:
(1)公司通过自主定价、客户拓展、产品升级、议价能力提升等主观经营行为实现的价格增量,全额纳入利润
核算。
(2)剔除因宏观市场环境、行业供需突变、重大地缘政治事件等不可控外部因素导致的价格突增部分。
(3)不可控外部因素导致价格突增的量化计算标准
1)触发条件:发生重大地缘政治冲突、全球性供需突变、重大政策调控等不可控外部事件,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出现阶段性异常上涨。
2)对比期间划分:
事件爆发日:以权威媒体、政府公告、行业协会发布的事件发生当日为事件起始日。
受影响期间:当年内自事件起始日至 12 月 31 日,价
格受突增影响的实际期间。
对比基准期间:以事件起始日前 1 个月作为价格稳定
对比期间。
3)价格突增剔除额计算
计算口径:单产品剔除后单价 =稳定对比期间平均销
售价格*1.2(1.2 为正常价格波动系数)
价格突增剔除额 =∑(受影响期间各期实际销售价格-
稳定对比期间平均销售价格*1.2)×对应期间实际销量
4)数据来源:以公司财务系统、销售台账、经审计的销售数据为核算依据,确保数据真实、可复核。
第六条 基准值核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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