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18:48:02 股吧网页版
双汇发展: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6-0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公司等发行管理的风险较低、等级为 R1-R2 的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 6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遵循风险可控及兼顾收益性的原则,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但不排除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同意授权
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投资理财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仅限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理财产品,审慎选择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公司等发行管理的风险较低、等级为 R1-R2的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理财产品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投资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投资理财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时,存在工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交易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产生外部法律纠纷事件,从而造成企业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理财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遵循风险可控及兼顾收益性的原则,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将与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注重流动性,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专职业务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