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18:48:03 股吧网页版
双汇发展: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尹效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坚持独立判断与客观公正的原则,有效发挥监督、咨询与决策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尹效华,经济学学士,郑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已退休)。曾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在后续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及核查独立性情况,确保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
东会,其中现场出席 6 次、视频出席 1 次。会议召开前,本人秉持审慎原则,认真研读会议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的背景与细节,为客观决策奠定基础。会议期间,本人基于经济与管理研究的专业视角,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坚持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参与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助力董事会科学、
高效决策。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召集并主持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也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通过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并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使管理层绩效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协同一致。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任职资格的审查职责,从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与决策质量的角度出发,综合评估其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独立性等,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秉持客观、独立原则,对交易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交易符合商业实质、定价合理且规范,严格防范不当利益输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过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度参与审计监督工作,通过每季度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充分掌握内部审计工作动态。在年审工作正式启动前,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参与现场见面会,与年审会计师及管理层面对面交流,听取年度审计方案,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年审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审计进展,及时审阅年审会计师的初
步及最终审计意见,确保年度报告披露质量,夯实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基础。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人加强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的核查,通过事前审查与事后跟踪,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权。在董事会审议中,本人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就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进行独立判断,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此外,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投资者加强交流,主动倾听中小投资者意见,积极将其关切事项融入到履职考量中,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职责,通过现场会议、定期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执行、重大决策推进等关键事项进行持续监督,确保治理合规、决策落地,全年累计开展现场工作 17 天。在日常履职中,本人依托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渠道,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公司运营近况,确保信息获取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环境与行业政策变化,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规则及监管案例,积极参与河南证监局、河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履职专业度,助力公司治理提升与风险防范。

报告期内,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经营层与本人保持沟通,证券部及时向本人报送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保障信息对称,为本人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