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8
华安证券
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
“宁波证监局”)因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今 未能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 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宁波证监局通过与主办券商电话了解情况,知悉公司经营停滞、实际控制 人失联,遂将警示函寄送至主办券商。
2019 年 11 月 15 日,华安证券收到上述警示函并转发至公司董事长张昆
鹏处,但对方未能给予回应。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暂未明确表明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计划。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主 办券商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多次提醒公司在规定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 促相关主体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 号》
华安证券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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