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体改生[ 1997] 第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
一 62号),于 1997年5月7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 1997年5月8日在工商行政 一 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条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 条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体改生[1997 ]
912100002426694799。 62号),于 1997年5月7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 1997年5月8日在工商行政
公司的发起人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
912100002426694799。
公司的发起人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第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 英文注册名称为 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 二 英文注册名称为 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
条 条
第 公司住所是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第 公司住所是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三 电话号码: 0412-8417273 三 电话号码: 0412-8417273
条 传真号码: 0412-6722093 条 传真号码: 0412-6722093
邮政编码: 114021 邮政编码: 114021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第 第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四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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