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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25:30 股吧网页版
鞍钢股份: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审核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对其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鞍钢财务公司的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二、根据对鞍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在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另需说明的事项:2023 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对鞍钢财务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2022 年存在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
人事项,2025 年 2 月,就该事项对鞍钢财务公司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
除此之外,2025 年鞍钢财务公司未受到其他金融监管处罚。经了解,该事项是因鞍钢财务公司未对贴现资金进行有效追踪造成,鞍钢财务公司已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跟踪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鞍钢财务公司贴现资金回流这一违规事项仅限于票据贴现单一业务环节,未实质波及鞍钢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也未对鞍钢股份在其开展的结算业务、信贷业务等金融服务及资金安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处罚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后续发生的各项业务严格把关,确保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本报告仅供公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筹建(银复〔1997〕345 号),于 1998 年3 月 17 日正式成立(银复〔1998〕88 号)。公司最初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6,200 万元,由 5 家股东出资: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0,660万元,持股比例84.7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2,490万元,持股比例为 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4.14%;鞍钢附属企业公司出资 1,350 万元,持股比例 3.73%;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 0.55%。

1998 年 9 月 10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股本的议
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公司股东由五家变为三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32,210 万元,持股比例 88.98%;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股比例 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4.14%。

2008 年 5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股权、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辽银监复〔2008〕143 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 万元(含 500 万美元)。本次变更事项已经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6月27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2008〕第 128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山钢铁集团公
司出资 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3,7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4%。

2012 年 6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宁
银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批复》(辽银监复〔2012〕134 号)批准,公司 74.04%的股权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本次股权转换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钢集团公司出资 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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