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克实)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鞍钢股份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 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
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获得辽宁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数据资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长江商学院兼职教授,兼任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监事。
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研究会高级会计师、航天信息股份北
京航天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战略研究所所长、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独立董事、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前签署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出席 8 次,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6 次,共审议了 63 个议案。
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共审议了 13 个议案。
本人担任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担任了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8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共审议了 48 项议题。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外部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就公司拟提报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及调研
2025 年,在参加公司现场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并就提升企业市值管理等问题向公司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还很好地组织了现场调研活动,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通过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除了要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外,还要在董事会上发挥参与决策、专业咨询的作用。本人结合自身掌握的专业技能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想利用无息贷款税收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关联交易成本。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的务虚会议,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建议,并结合公司当下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现场考察调研、参加培训、审阅公司文件、参加投资者活动、参加公司业务交流活动等,在公司履职过程中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6 个工作日。
(四)参加培训学习
报告期内,本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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