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7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5528 证券简称:亨得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叶田华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5.74%。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7,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得知公司股东叶田华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74%)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91251号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收到该股东提供的司法冻结材料,冻结原因待核实。(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7
股东姓名(名称):叶田华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公司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000,000、15.74%
股份限售情况:7,500,000、11.8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15.74%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