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0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72690 证券简称:华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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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授信协议及关联担保协议》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22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定为12个月,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光大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获得上述银行借款,董事长周钊勇先生及董事方朝阳女士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鼎诚易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及关联担保协议》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鼎诚易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最高金额不超过600万元,租赁期限定为36个月,具体融资金额、时间、期限、形式、利息以实际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获得上述融资借款,董事长周钊勇先生及董事方朝阳女士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和最高额保证反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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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温雯;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汕路69号;
联系电话:0754-88103129; 传真:0754-8810628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华美易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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