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董事 10 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和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
(三)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08)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09)。
(四)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819.6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661.13 万元。
为积极响应分红政策号召,充分保障股东收益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975,677,760 股为基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67 元(含税),总计
派发现金 553,209,289.9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10)。
(五)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6 年度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 2026 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计 1,718,300 万元整。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种类、金额、时间等内容待该议案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所属企业根据资金需求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6-11)。
(六)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合同期限已届满,公司不再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时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总计人民币 105 万元。
本议案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12)。
(七)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
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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