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湖南省国资委《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湘体改字[1993]72 号
《关于同意成立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长沙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和长沙县土地开发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1996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范公司的法规、
政策及湖南省证监会湘证监字(1996)60 号文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1997 年 3 月,根据清理和规范结果,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1999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更名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0年10月11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营业执照号430000000056754。
公司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300001837784984。
第三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1998
年11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全部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1999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内部职工股已在
2001 年 11 月 13 日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XIANDAI INVESTMENT C0.,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
现代广场。
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壹仟柒佰捌拾
贰万捌仟叁佰叁拾肆元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企业集团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的产生、变更办法依照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执行。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
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二条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明确股东会、
公司党委、 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权责,制定议事规则,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上述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责,建
立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高速公路为主要投资方
向,积极稳妥地开展多元化的产业投资,获取最高经济投资效益;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增值。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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