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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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icorEnterprisesHoldingsLimited
卓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58)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卓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
四时正假座香港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1座2401–2室纵横公共关系顾问集团办事
处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考虑及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修改)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省览及考虑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
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 (a)重选下列本公司退任董事(「董事」):
(i)重选郑毓和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ii)重选李伟君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b)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3.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来年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
师薪酬。
–1–
4 「动议:
(a)在本决议案(c)段的规限下,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 」),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
事於有关期间( 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
处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未发行股份(「股份」),以及作出
或授予行使该等权力可能或将会需要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包括但
不限於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票据及任何附带权利认购或可兑换
证券);
(b)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授权董事於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作出或授予
将会或可能需要於有关期间内或有关期间结束後行使该项权力的要约、
协议及购股权(包括但不限於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票据及任何附
带权利认购或可兑换为股份的证券);
(c)董事依据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配发、发行及处理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
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依据购股期权或以其他方式)的股份总数(惟
根据(i)供股;(ii)行使任何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票据或附有权利收
购或可转换为股份的任何证券的任何认购或换股权而发行股份;(iii)
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或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或为向本公司及╱或本公
司附属公司的高级职员及╱或雇员或任何其他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或
认购股份的权利当时已采纳的类似安排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而发
行股份;(iv)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以配发及发行股份替代股
份全部或部分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或(v)股东於股东
大会授出的特别授权,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本决议案通过後,倘任何
或全部股份转换为较多或较少数目之股份,则该总数可予调整)获通
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而上述批准须相应地受此限制;及
(d)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日期起至下列各项中较早日期止的期
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2– (ii)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任何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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